成语造句
1.他说,那些犯了罪的人,应该被绳之以法。
2.还没有一名苏丹高级官员因这些大规模的罪行被绳之以法。
3.我们的哥伦比亚合作伙伴说,他们将保护该国所有公民的生命,包括工会会员,并将凶犯和罪犯绳之以法。
4.卡斯特雷萨纳认识到,至少要先将一些最腐败的官员清除出去,他才能将罪犯绳之以法。
5.迪拜警方说,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协助下,他们现在知道凶手的身份,将很快把他们绳之以法。
字义分解
◎ 用两股以上的棉麻纤维或棕草等拧成的条状物:绳子。绳索。缆绳。绳梯。绳操。绳伎(a.杂技中的走绳;b.旧时指走绳的女艺人)。绳锯木断(喻力量虽小,只要坚持不懈,就能做出看来很难办到的事情)。
◎ 木工用的墨线,引申为标准、法则,又引申为按一定的标准去衡量、纠正:绳墨。准绳。绳正。绳之以法。
◎ 继续:“绳其祖武”(继承祖先)。
◎ 赞誉:“绳息妫以语楚子”(“息妫”,人名)。
◎ 姓。
◎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◎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◎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◎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◎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◎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◎ 用,拿,把,将:以一当十。以苦为乐。以身作则。以邻为壑。以讹传讹。以往鉴来。
◎ 依然,顺,按照:以时启闭。物以类聚。
◎ 因为:以人废言。勿以善小而不为。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
◎ 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
◎ 目的在于:以待时机。以儆效尤。
◎ 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以求。
◎ 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以前。以内。
◎ 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以。得以。
◎ 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
◎ 太,甚:不以急乎?
◎ 及,连及:富以其邻。
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◎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◎ 仿效:效法。
◎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◎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◎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◎ 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