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:让人活;杀:把人处死;予:给予;赏赐;夺:剥夺;处罚。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、赏罚大权。
《周礼 春官内史》:“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”
生杀予夺联合式;作定语;含贬义。
见“草菅人命”(133页)。
1.在这个专制的国家中,执政者握有生杀予夺之权,人民毫无自由权利可言。
2.这个教练可不跟你开玩笑,他是有着生杀予夺大权的上帝。
3.至于迷路,也只有在森林里才迷得生杀予夺、地覆天翻。
4.谁要永生主宰万物,随论天下,却无定局,生杀予夺,权倾万世,一手遮天,杀生之柄。
5.如今他们战斗在国防第一线,他们有着生杀予夺的无上权力,有着开山裂石,甚至是斗转星移的本事,他们为了民族转战世界,浴血奋战,他们的世界叫做“暗世界”。
英语:have sb. completely in one's power
日语:生殺与奪 (せいさつよだつ)
俄语:произвольно распоряжаться жизнью и имуществом
法语:pouvoir absolu
三女抢板(打一成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