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给,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:赐予。赐死。赏赐。恩赐。
◎ 敬辞:请赐教。希赐函。
◎ 赏给的东西,给予的好处:厚赐。受赐良多。
详细字义
◎ 赐
賜 cì
〈动〉
(1) (形声。从贝,易声。从“贝”,表示与钱财有关。本义:赏赐)
(2) 给予;上给予下 [bestow;grant]
赐,予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上予下曰赐。——《正字通》
长者赐,少者贱者不敢辞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策勋十二转,赏赐百千强。——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
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,尽以与军吏、士大夫。——刘向《列女传·赵将括母》
若从君惠而免之,三年将拜君赐。——《左传》
(3) 又如:赐光(赏脸,赏光);赐环(将放逐之臣赦罪召还);赐第(皇上敕建的府第);赐田(君主所赐予的田地);赐官(赐予设置家臣以治家邑的权力)
(4) 请给 [please]。如:赐函;赐示
[①][cì]
[《廣韻》斯義切,去寘,心。]
“赐1”的繁体字。
(1)赏赐,给予。
(2)用作敬辞。敬称对方的给予。
(3)给人的恩惠或财物。
(4)对帝王下达旨意的敬称。
(5)蠲免。
(6)穷尽。后多作“儩”。
(7)通“私”。偏私。
(8)姓。
天子临轩赐侯印,将军佩出明光宫。—— 唐朝·王维《少年行四首》
内官初赐清明火,上相闲分白打钱。—— 唐朝·韦庄《长安清明》
紫萸一枝传赐,梦谁到、汉家陵。—— 宋朝·姚云文《紫萸香慢·近重阳》
平阳歌舞新承宠,帘外春寒赐锦袍。—— 唐朝·王昌龄《春宫曲》
十五好诗书,二十弹冠仕。楚王赐颜色,出入章华里。—— 南北朝·颜之推《古意·十五好诗书》
赐酒盈杯谁共持,宫花满把独相思。—— 唐朝·白居易《禁中九日对菊花酒忆元九》
细葛宫中曾被赐,杨梅粽里未容窥。—— 宋·李洪《午日寓圆果院苦河鱼以诗纪节》
银瓮春分官寺酒,玉杯香赐御厨羹。—— 元·萨都剌《赐恩荣宴》
赐休退食端何恨,未到西湖探早梅。—— 宋朝·杨万里《紫宸殿拜表贺雪二首·紫宸廊回寒无价》
踏青寒食追游骑,赐火清明忝侍臣。—— 宋朝·欧阳修《和较艺将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