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义分解
◎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
◎ 表示多、久:十室九空。
◎ 表示达到顶点:十足。十成。
◎ 眼睛:目光。醒目。历历在目。目指气使(用眼光和气色示意以役使别人,形容骄横傲慢的神志。亦作“颐指气使”)。
◎ 看,视:目语。目论(喻没有自知之明或浅陋狭隘的见解)。
◎ 想要达到的地点、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:目的(dì)(亦指箭靶的中心)。
◎ 大项中再分的小项:条目。纲举目张。
◎ 名称:数目。巧立名目。
◎ 标题:目录。
◎ 生物学分类系统上所用的等级之一,在“纲”以下,“科”以上:鸟纲中有雁形目和鸡形目。
◎ 孔眼:网目。
◎ 指为首的人:头目。
◎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◎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◎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◎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◎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◎ 姓。
◎ 看:视觉。视力。视野。鄙视。注视。近视。视而不见。熟视无睹。
◎ 亲临某事:视事。视察。
◎ 看待:藐视。重视。等闲视之。
◎ 看望:探视。省(xǐng )视。
◎ 比照:“天子之卿受地视侯”。
◎ 古同“示”,表明。
◎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指。巨指(大拇指)。指甲。指纹。指印。屈指可数。
◎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指雨。
◎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指着。指画。指南针。指手画脚。
◎ 点明,告知:指导。指引。指正。指责。指控(指名控告)。指摘。指挥。指日可待。
◎ 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à)指(形容极为愤怒)。
◎ 意向针对:指标。指定。
◎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