触目:目光所及;皆:都。眼睛所见到的都是。
鲁迅《华盖集续编 一点比喻》:“北京真是人海,情形可大不相同了,单是羊肉铺就触目皆是。”
触目皆是主谓式;作谓语、定语;形容很多。
皆;不能写作“揩”。
1.触目皆是扯天扯地、光怪陆离的广告和店名,不给人想象和审美空间,眼其烦,心其累。
2.客民麇集之后,平津京苏广东菜馆,如春笋怒发,愈觉触目皆是。
3.成都城区,长街短巷,屋顶花园触目皆是。
4.改革开放以后,流通领域变化最大,彻底改变了国营商场一统天下的局面,如今小商店、小饭馆触目皆是,老百姓购货买物方便极了。
5.孩子们受饥荒煎熬,无辜者被压迫者折磨,孤弱无助的老人在自己的儿子眼中变成可恶的累赘,以及世上触目皆是的孤寂、贫寒和痛苦无情地嘲弄着人们对于生活的“乌托邦”式幻想。
英语:be everywhere in sight or evidence
德语:überall zu sehen bekommen
观点都正确 (打一成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