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打出手”原是戏剧表演的术语;指以一个主要人物为中心;同时与几个人对打;互相投掷、接踢武器的武打场面。现多形容野蛮地逞凶打人或互相争斗殴打(大:表示程度、规模之甚)。
许涤新《周总理战斗在重庆》:“国民党反动派发现了这一情况,气急败坏地大打出手,警察、宪兵、便衣、特务,纷纷出动。”
大打出手偏正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1.就在几个歹徒大打出手的时候,“110”赶到了现场。
2.在洛杉矶,警察与示威人群大打出手。
3.小明和小伙伴因小事争执,表格不明就掺和进去后双方大打出手,最后被拘留了。
4.就在场面拔刃张弩,愈演愈烈,就差大打出手之际终于有一名大干峰的修者将那三人喝住。
5.两帮民工竟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,造成多人受伤,实在不应该。
英语:strike violently <attack brutally; come to blows>
日语:大立 (おおた)ち回りをする,激しく殴り合う
俄语:пускáть в ход кулаки
法语:mêlée
猴王闹王宫 | 十八罗汉斗悟空
丁·脱帽格(打一成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