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:简要;烦:烦琐。形容说话或写文章简明扼要;一点不罗嗦。
三国 魏 管辰《管辂别传》:“可谓要言不烦也。”
要言不烦主谓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褒义。
见“言简意赅”(1117页)。
1.写论说文时,要言不烦和说理明确是很重要的原则。
2.新闻报道的要求不但要新颖及时,更重要的是要言不烦,简明扼要。
3.对词语的解释,一定要做到准确精当,要言不烦。
4.等等,可谓要言不烦,一语中的。
5.这家报社的社论总是要言不烦,而且见解精闢独到。
英语:brief and to the pointe
日语:言葉(ことば)が簡潔(かんけつ)でくどくない
德语:etwas kurz und bündig darleg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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