屡:多次;鲜:新奇。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。也作“数(shuò;屡次)见不鲜。”
鲁迅《而已集 略谈香港》:“第二条是‘搜身’的纠葛,在香港屡见不鲜。”
屡见不鲜复句式;作谓语、定语;指多次见到,并不新奇。
屡见不鲜和“司空见惯”都有见多了;不以为奇的意思。但屡见不鲜含有的“不足为奇”客观性强;语义重;“司空见惯”还可以表示“某人认为某物或现象常常见到;主观性强。”
1.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、难点在于小街巷,它是脏乱差现象屡见不鲜的根源地。
2.而人世之中,为达到为名为利、为富为贵的目的,抛妻弃子、杀人越货、骨肉相残、认贼为父的历史奇闻屡见不鲜,也不过成为他人的一枚笑柄。
3.科学与科学教学之间的明争暗斗也不是什么新鲜事,但是在美国国内许多地方还是屡见不鲜,美国正为这种“反科学主义”付出高昂的代价。
4.至于挖眼睛,割耳朵,五马分尸,点天灯等酷刑,在欧洲历史上,特别是在德国土瓦本农民起义被镇压的的时候,更是屡见不鲜。
5.最近几年,因为闹洞房闹出事儿来的屡见不鲜,闹洞房闹的太过火,喜事变成悲剧的也诸见报端。
英语:common sight
日语:よく見られることで珍(めずら)しくない
俄语:не редкость
德语:immer wieder vorkommen <keine Seltenheit sein>
马勺碰锅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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