屡:多次;鲜:新奇。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。也作“数(shuò;屡次)见不鲜。”
鲁迅《而已集 略谈香港》:“第二条是‘搜身’的纠葛,在香港屡见不鲜。”
屡见不鲜复句式;作谓语、定语;指多次见到,并不新奇。
屡见不鲜和“司空见惯”都有见多了;不以为奇的意思。但屡见不鲜含有的“不足为奇”客观性强;语义重;“司空见惯”还可以表示“某人认为某物或现象常常见到;主观性强。”
1.在历史上,剥削阶级统治集团内部为了争夺统治权,父子兄弟自相残杀是屡见不鲜的事。
2.像这样战胜自然灾害,变歉收年为丰收年的事例,决非仅见于少数地方,而是屡见不鲜的普遍事实。
3.在古老社会里,贪官污吏草菅人命的事屡见不鲜。
4.好人好事在我们班屡见不鲜。
5.学雷锋,树新风后,校园里的好人好事屡见不鲜。
英语:common sight
日语:よく見られることで珍(めずら)しくない
俄语:не редкость
德语:immer wieder vorkommen <keine Seltenheit sein>
马勺碰锅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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